近日,《2011-2015年漳州市医疗机构设置规划》提出调整意见。根据调整,我市将通过合理发展公立医院,留足社会资本办医空间,进一步优化全市医疗机构功能布局。
病床使用率低于85%的公立医院,原则上不再扩建
此次《规划》的调整原则为科学布局、优化结构、适度规模、多元办医。
——科学布局。针对中心城区调整情况,重新科学布局规划医疗机构,包括对现有和拟新增的医疗机构按类别、规模进行规划,突出规划中心城区三级医院优质资源和社会资本到城市新区等医疗资源薄弱区域举办二、三级医院和专科医院。
——优化结构。优先支持发展精神、儿童、妇产、老年等专科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和新兴的健康服务机构,积极发展康复医院、老年病医院、护理院、临终关怀医院等医疗机构;加强综合医院儿科、妇产科、重症医学科等薄弱学科建设。
——适度规模。合理控制公立医院特别是中心城区公立医院的规模和数量,原则上区级不再设置公立二级医院,重点做好公立医疗机构在建项目建设,调整床位结构和布局。对病床使用率低于85%的公立医院,原则上不再进行扩建。
——多元办医。力争到2015年,全市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床位数占全市医疗机构总床位20%。解放军第175医院对外开放的床位,纳入我市区域卫生发展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初步形成多元办医格局。
全市设置三级综合医院4所,鼓励设置民营三级综合医院
在调整内容上,按常住人口数为基数,我市对全市综合医院、中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床位、执业(助理)医师、注册护士配置标准进行调整。
调整后,全市将设置三级综合医院4所。其中,漳州市医院规划期内床位数控制在2000张;漳州市东区(或北区)、南区在规划期内各新(扩)建1所三级综合医院,床位控制在1000张以内;在规划范围内鼓励设置民营三级综合医院,公立医院也可以通过引入社会资本改制为“股份制医院”。
同时,根据需要,将辐射服务人口达到100万人以上,所在地没有三级综合医院的龙海市、漳浦县二级医院扩建为三级医院,医院床位原则上控制在1500张以内。
另外,此次调整提出,“规划期内已设置县级中医院的县,政府不再新设县级中医院。未设置中医院的龙文区、长泰县可以设置1所二级中医院,不设一级中医院”。
有3万-10万居民,要规划设置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调整意见也针对各级相关部门提出工作要求。
其中,在规划建设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上,我市提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由政府设置,按照街道办事处范围或3万-10万居民规划设置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难以覆盖的区域,人口相对集中达0.6万-1.2万人左右,根据居民医疗需求可以设置1所社区卫生服务站。新建社区,可由所在街道办事处范围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近增设社区卫生服务站。
在发展民营医院方面,县(市)级及开发区(投资区)可新增床位100张以上的民营综合医院以及原卫生部有基本标准的各类别的专科医院。各县(市、区)、开发区(投资区)力争两年内设置1家民营医疗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