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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医师多点执业门槛降低
加入日期:2015/9/16 15:48:03  查看人数: 827   作者:admin

  日前,自治区卫生计生委出台《广西壮族自治区医师多点执业管理试行办法》(下称《办法》),旨在规范医师多点执业行为,促进医师合理有序流动,方便群众看病就医,维护医患双方合法权益和正常医疗工作秩序。


  宽准入:鼓励医师依法多点执业


  《办法》简化医师多点执业申请相关手续,鼓励医师依法多点执业。


  简化办理医师多点执业的手续。由原来的两种方式(即技术协作型多点执业备案制和主动受聘型多点执业注册制)改为一种(即多点执业注册制)。也就是将技术协作型多点执业原向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备案的管理方式,改为由所在医疗机构批准。而且符合多点执业条件的医师只要与多点执业医疗机构签定劳务协议,就可以向第一执业地点医疗机构的卫生计生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多点执业注册手续。


  降低医师多点执业门槛,简化程序,医师申请多点执业可向其第一执业医疗机构执业登记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申请办理多点执业注册即可。放宽申请多点执业的条件,申请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多点执业的,可放宽到初级职称执业医师;申请到村卫生室多点执业的,可放宽到初级职称执业助理医师。


  严监管:“四管齐下”严格监督管理


  一是医师严格自律。医师申请多点执业注册时必须承诺:1.保证第一执业医疗机构的工作时间,认真完成本职工作,自觉遵守人事劳动纪律,不擅自离岗进行多点执业,不因多点执业影响正常医疗工作。2.合理安排多点执业医疗机构的执业时间,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3.如受到任何处罚、处分或按规定不能继续多点执业时,将立即停止多点执业活动。


  医师在按规定办理多点执业注册,并向其第一执业医疗机构履行知情报备手续后,方可开展多点执业活动。


  二是多点执业医师的第一执业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多点执业医师管理制度,加强对多点执业医师的管理。在对多点执业医师进行定期考核时,应当综合其多点执业医疗机构的医德考评意见。对违纪违规的多点执业医师依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并及时报告注册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注销其多点执业注册。


  三是医师多点执业的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多点执业医师的执业管理,提供相应的诊疗条件,合理安排诊疗时间,防止医疗纠纷事故的发生。不得将多点执业医师的交通、住宿等费用纳入医疗收费,或通过其他方式转嫁给患者而增加患者经济负担。


  四是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医师多点执业的管理和指导,密切协作,及时相互通报多点执业医师在本辖区内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及处理情况,并在门户网站公告。


  医师申请多点执业须具备的条件


  《办法》第九条规定医师申请多点执业注册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执业注册在本自治区范围内医疗机构的临床、口腔或中医类别(包括中医、民族医、中西医结合)医师。


  (二)具有与执业注册的执业类别和执业范围相应的中级及以上医学专业技术资格(以下简称“职称”),并从事同一专业工作满5年。


  申请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多点执业的,可放宽到初级职称执业医师;申请到村卫生室多点执业的,可放宽到初级职称执业助理医师。


  (三)身体健康,在第一执业医疗机构能完成本职工作任务,能胜任多点执业工作。


  (四)按规定完成医师定期考核,最近连续两个周期的定期考核无不合格记录。


  (五)不担任公立医院(含妇幼保健院)院级领导职务。


  (六)医师多点执业的执业类别和执业范围应当与其第一执业医疗机构注册的一致,并在多点执业医疗机构的执业许可证登记的诊疗科目范围内。执业范围涉及的二级诊疗科目专业和其他从业资质应当符合规定要求。


  符合注册全科医学专业条件但在第一执业医疗机构未注册全科医学专业执业范围的临床类别医师,申请到设立并登记有全科医疗科诊疗科目的基层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等)多点执业的,可增加注册全科医学专业。申请到村卫生室多点执业的临床类别医师,可增加注册预防保健专业或一般医疗服务专业。增加注册的前述专业只作为其相应多点执业医疗机构的执业范围,不作为其第一执业医疗机构的执业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