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多地卫计委开始为期半年的医疗机构清理整顿专项行动。整顿工作从6月1日开始到12月30日结束,分为自查自纠、清理整改、巩固提高三个阶段,针对实际工作中存在的问题,重点开展八个方面的清理整顿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审批管理
按照谁审批、谁把关、谁负责、严格医疗机构设置审批管理,建立审批责任制;对医疗机构类别、规模、诊疗科目等主要审批事项必须按照原卫生部《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和《医疗机构诊疗科目》等法规实行集体审议、集体决定;严格审核医疗机构设置申请材料,并实行医疗机构设置批准公示制;严格执行医疗机构审批程序,严格审批权限,严禁违规越权审批。
二是坚决取缔出租承包科室和外包项目
公立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不得以任何形式与其它社会组织或个人举办营利性"项目"、"病区",包括将医疗资源租赁给与本单位无关的单位或个人;承包给本院职工进行经营;将全部医疗业务以整体承包的方式转移给其他单位或个人;集资购买医疗设备。政府举办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不得投资与其他组织合资合作设立非独立法人资格的营利性的"科室"、"病区"、"项目"、"中心".
三是严查限制类医疗技术应用
对拟新开展《限制临床应用的医疗技术(2015版)》在列的医疗技术,要求医疗机构严格执行《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取消第三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准入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卫医发〔2015〕71号),按要求进行备案。研究类医疗技术不得直接应用于临床,医疗机构禁止开展临床应用安全性、有效性存在重大问题或存在重大伦理问题,或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明令禁止临床应用的医疗技术,以及临床淘汰的医疗技术。切实加强对辖区内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监管,特别是泌尿外科、妇科腔镜、准分子激光角膜屈光手术的监督检查和监管。
四是集中整治非法医疗广告
医疗机构发布医疗广告,应当在发布前申请医疗广告审查。未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不得发布医疗广告。重点关注电视、户外广告牌、墙体、报纸、电台、印刷品、优惠卡、车体、网络等医疗广告载体,认真查验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对于无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和篡改医疗广告审查证明超范围发布医疗广告的医疗机构,一律按规定严肃查处,对发布违法医疗广告的媒体,及时通报给工商部门进行处罚。重点惩治超范围发布医疗广告、无证发布医疗广告和虚假违法医疗广告,对内容带有"男科"、"女子"、"妇产"、"美容"、"皮肤性病"、"肝病""祖传"等字样的医疗广告进行核实和查处,严厉打击医疗机构利用虚假违法医疗广告进行商业欺诈、坑害群众的行为,引导医疗机构规范发布医疗广告。
五是加大医保合疗资金监管力度
坚决打击违规套取骗取新农合基金的行为,确保参合群众合法权益和新农合制度健康发展。严格准入和退出机制,对新农合定点资格实行定期考核、动态管理。严格日常监管,加强对定点医疗机构,尤其是民营定点医疗机构的日常监管工作,切实落实各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费用监测和定期通报制度。加强动态监测,重点监测费用增长较快的病种、用药及诊疗行为,建立大额费用案例、高价药品使用等重点监测核查机制。关注韩廷集团,掌握医疗行业动态。
六是高度重视医疗安全监管
进一步加强和完善医疗质量控制体系建设,促进医疗质量管理和评价的规范化和同质化;强力推进临床路径管理,强化手术安全管理,建立健全严格的手术分级管理制度,探索建立精细化手术管理模式,以病种为基础建立手术路径,加强手术安全关键环节管理。加强患者安全管理,建立医疗安全预警制度,健全医疗质量安全事件报告制度,完善质量安全事件反馈制度,分类组织开展医疗警讯通报。加强各级医疗机构消毒供应中心、手术室、重症监护、血液透析等重点部门,以及外科手术部位感染、导管相关血源感染、导尿管相关尿路感染及呼吸机相关肺炎等重点环节管理;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监管。
七是安全生产常抓不懈
完善各项制度管理,落实安全医疗、首诊负责、应急救治等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医患沟通交流,认真履行各项告知义务,充分尊重患者在诊疗过程中的知情权、选择权,严格杜绝因医患矛盾发生的各种不安全问题。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完善应急救援预案,充实安保人员,保证联络通畅,备足各类应急救援车辆、电源、器材、药品,尤其要做好院内防范、院外救援等各项准备;严格特殊场所监控,强化重点岗位巡查,坚决消除不安全隐患,防止发生火灾、爆炸、中毒及放射源、毒麻药失盗而造成的意外伤害。加强应急救治绿色通道和紧急救治管理,及时处理突发事件受伤、突发疫情患病人员,杜绝突发事件、疫情救治中发生次生事故和二次伤害。健全工伤事故、交通肇事、恶性伤害、打架斗殴、吸食毒品、意外中毒等特殊情况就诊、住院患者向驻地公安部门报告、备案制度。
八是进一步加强行风建设
以学习贯彻"九不准"、《医疗机构从业人员行为规范》和法律法规等为主要内容,以严格控制公立医疗机构无序扩张、严格控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严格按照转诊办法规范转诊病人、探索建立医德医风长效管理机制为重点,树立良好的职业操守,增强干部职工依法执业、廉洁行医、诚信服务意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